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明城分局的委托,对高明区明城镇镇街、工业园及道路垃圾保洁清运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0658-1401SZTCE037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明区明城镇镇街、工业园及道路垃圾保洁清运服务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详细服务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且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保洁或环卫清洁服务类,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自有两辆或以上的环卫作业车,提供环卫作业车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0658-1401SZTCE037 镇街保洁及清运范围图/下载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2月25日-2014年3月4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2月25日至 201 4 年 3 月 4 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七、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第4点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1、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人 环卫作业车的行驶证或购车发票 ; 3、 投标人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3月18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九、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 4 年 3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 ) 至 201 4 年 3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止 ( 北京时间 ) /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 十、开标评标时间: 2014年3月18日10 时00分 (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 号)。 十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确认书”格式另附 于光盘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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